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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皖西卫生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杜婷婷 时间:2024-09-20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学生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国家分别对在校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和资助的重要方式,各系部要严格按照《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院办发〔2023〕39号)的规定执行。

二、评审范围

通过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可以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在二年级及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审,国家助学金在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审。

国家奖助学金按学年评审,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

1、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368名:护理系148名,临床医学系121名,医学技术系49名,药学系43名,公共部7名。

2、国家助学金

本学期省厅下发国家助学金2603个名额,本学期资金430.3万元。具体各系部名额和资金分配见附件5。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从学院“信息门户”中进入“智慧资助”系统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

2、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集体评议,辅导员在“智慧资助”系统完成学生的申请审核。

3、系部审核:系部组织召开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会,根据条件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评审后的名单在系部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4、学院复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部报送名单进行复审,并将结果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评定,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定结果报至省教育厅。

五、评审要求

1、各系部要严格按照要求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系部的奖助学金评定和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材料齐全完备,评审程序严格规范。评审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过程要特别尊重和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号码、家庭困难原因等敏感信息。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答复。

2、各系部评审的国家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指标和金额应与学院分配数保持一致。

3、重点保障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和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供养、孤儿、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等12类特殊困难群体。

六、材料报送

各系部于10月25日之前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国家励志奖学金

(1)纸质材料

①附件1《安徽省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和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由智慧资助系统导出,系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推荐学生的《2023-2024学年成绩单》和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申请表上提到的个人荣誉,必须有证书复印件);

③系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名单和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2、国家助学金

各系部报送附件4《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系统导出)纸质版,纸质版需签字盖章。

附件1: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附件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附件5:各系部名额分配

附件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 - 样表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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