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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杜婷婷 时间:2024-09-14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依据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对在校优秀学生奖励和资助的重要方式,各系部要严格按照《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院办发〔2023〕39号)的规定执行。

二、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在二年级及二年级以上的在校专科学生中评选。

三、名额分配

护理系4名,临床医学系3名,医学技术系2名,药学系1名,共计10名。

四、评审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评审程序

学生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向系部提交《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系部组织召开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会,根据条件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评审后的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处根据各系部报送的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汇总,并提交学院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召开评审工作会,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二)报送材料: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1、纸质材料:

(1)学生填写《附件1》,辅导员和系部领导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具体要求见附件5样表),一式两份;

(2)系部填写《附件3》,并签字盖章;

(3)推荐学生的《2023-2024学年成绩单》和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审批表上列出的个人荣誉,必须有证书复印件);

(4)系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名单和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2、电子材料:包括《附件2》、《附件3》以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

3、报送时间:各系部将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于9月28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10办公室)。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4:国家奖学金先进事迹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5: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学生处(招生就业处)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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