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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科研科开始受理自2017年以来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范围
1、2017年以来立项建设的各类省级科研项目(包括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自然科学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2、已申请延期一年结项的科研项目。
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要求
(一)中期检查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申报书完成本年度预定研究任务,如实填写年度《中期验收报告书》。
2、2019年立项的科研项目须同时提交项目开题报告。
(二)结项验收要求
项目结项采取按时受理的办法,凡已到结项时间均须申请结项。申请结项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完成的最终成果须与项目申报书相一致。
2、项目负责人按照立项文件、项目申请书、中期验收报告、结项报告、成果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办理流程
1、项目负责人于12月31日前提交中期验收报告或结项报告相关材料到所属教学单位。
2、教学单位结合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对材料进行初审,于1月3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科。
3、1月4日-6日,科研科对材料进行预审。
4、1月7日-10日,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对中期验收报告和结题材料进行验收,并就验收成果给出评价。并公布评审验收结果,结项材料一份科研科存档,一份退回项目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组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达不到结项条件,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应填写《皖西卫生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经科研科审核、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以适当延期结项时间,但延缓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2、对没有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工作,也没有申请延期的项目,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后,将给予撤销课题的处理,并要求退回已经使用的项目经费。
3、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4、已申请延期一年的项目此次不结题,做撤项处理。
附件:
1、皖西卫生职业学院2017年以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汇总表
2、中期验收报告、项目结项报告
科研科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