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2025发布的新版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高质量完成202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2025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构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对标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度、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对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支撑度。坚持将思想政治教育、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数字素养、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培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开足开齐规定的公共基础课程,处理好专业课程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注重学生学习效果,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
二、总体要求
(一)在学院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系部党政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专门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全面参与制订工作,切实加强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领导。论证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学院党组织会议审定。
(二)根据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是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统领文件,各系部要组织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研读新标准,将新标准的要求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当中。严格按照新标准11个方面要素,即:概述、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入学基本要求、基本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和毕业要求编制方案。同时,要加强学生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培养,促进专业教学紧跟产业和技术发展,推动以数字化和人工智能赋能教学。
(三)以OBE教育理念为指导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以OBE(Outcome-Based Education,成果导向教育)理念为指导,围绕“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学习成果”反向设计教学环节,落实“双千计划”,分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强调成果驱动、持续改进。按照“明确培养目标-确定毕业要求-反向设计课程体系-实施教学与评价-持续改进”的路径制订方案,科学合理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和能够有效支撑目标达成的培养规格,以培养规格实现为目标精心设计课程体系和课程目标。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对应关系明晰,互为支撑。
三、制订程序
1.召开专题会议(6月完成)。教务处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育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系部组织与论证(7月完成)。各系部组织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起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参考附件1)。系部要广泛征集教学团队成员和相关课程教师的意见,邀请行业领域相关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反复论证,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方案论证过程要详细记录备案,填写方案论证会议纪要(详见附件2),并做好档案保存工作。
3.学院审核(8月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经各系部审核(原则上需经过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最后提交学院党委会审定。
4.正式发布(9月完成)。审批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和各系部要通过本单位网站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四、基本规定
(一)课程设置
1.课程类别。各专业课程类别统一按照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划分,其中专业课程根据专业特点按照课程模块或学习领域予以细化,按职业能力递进式可设置为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等模块,也可直接按学习领域设置串行课程。各系部不同专业应保持基本一致。
2.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的各类学时应准确,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理论和实践学时。课程性质按修学方式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含限选课),其中选修课分为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各专业选修课应在培养方案中明确选修要求,如三选一、三选二等。
3.公共基础课程设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25%。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可根据资源配置情况,采取网络课程或线下面授教学方式。
4.专业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工作岗位任务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并明确教学内容及要求。专业课程设置要注重引导和体现理实一体化教学,教学内容应充分体现课程思政元素,发挥专业课程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5.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认识实习、岗位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等,均对应成为相应的课程,与其他课程一样,明确课时数、开课时间、学分等信息。应依据国家发布的有关专业岗位实习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八部门颁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好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高职类专业学生岗位实习一般不得低于6个月,具体实习时间由各系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积极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改革。认识实习在第一学年完成,岗位实习在最后一学年内完成。
(二)学制、学分和学时安排
1.学制、学时。学制为全日制三年制,各专业教学总学时为2700-3000学时。选修课(含公共选修和专业选修)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不少于1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50%,各专业周学时数控制在24-30学时,避免某一学期课时过多或过少。
2.学分。课内教学原则上16-18学时为1学分,不足1学分的可以取0.5学分。入学教育、军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教育)等,以1周为1学分(计25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
(三)教学周安排
1.每学期教学周安排。每学期总教学周为20周,其中新生第一学期入学教育及军训2周,排课14周,考试与教学总结1周,机动2周;其他学期排课18周,考试与教学总结1周,机动1周。不同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排课与其他实践性环节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一般是最后一学年的某2周,若与岗位实习同步进行,不重复计算学时,只计学分(2学分)。
2.排课安排。每学期同时上课门数,一般为6-8门(不含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每门最大周学时不超过6学时(不含采用阶段式教学的课程),专业课程中同一课程开设原则上不超过两学期。
(四)考核方式
人才培养方案需明确各教学环节的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一般分试卷考试、非试卷考试两种,各专业每学期试卷考试的课程门数控制在3-6门。进行分阶段考试或实践考试的课程,教务处不安排统一考试时间,但必须按照学校考试规定,执行考试规范,留存考核相关资料。
五、几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1.仔细研读文件。各系部及时研究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文件精神,优化实习实训教学环节设计,做好实习企业的遴选、实习备案审核等工作,确保《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2025新版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得到贯彻落实。各专业方案制订可参考教育部职业与成人教育司网站职业学校专业(类)岗位实习标准和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链接如下:
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17zt06_bznr/bznr_zzdgsxbz/index_2.html
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17zt06_bznr/bznr_zyjyzyjxbz/gdzyjy_zk/
2.加强专业调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范围为2025年招生的全部专业。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专业如单独编班、校企合作班、3+2和五年一贯制联合培养的,需制订与之相对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应广泛开展调研,把调研结果运用到专业培养目标、职业面向、培养规格、课程体系、保障措施等方面,并充分论证,保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专业,必须充分发挥校企协同育人作用,和合作企业共同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企业方必须参与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的论证工作;
3.征询多方意见。各专业在修订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专业教学团队作用,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汲取合作企事业单位和兄弟院校经验,集思广益,合作开展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4.明确责任。各院部领导应亲力亲为,抓好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到人,促使工作落到实效。各系部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内容负责,系部主任为总体责任人,教研室主任为首要责任人,专业带头(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得出现内容、文字、逻辑、数据计算上的错误。
5.时间安排。各系部于7月15日前完成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培养方案封面相应人员签字,加盖系部公章)和电子版各1份交至教务处。为做好纸质版培养方案的统一排版装订,word版请严格按照模板字体格式编辑排版。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时,相关课程在录入教务系统时,若发现缺少课程,各系部应在教务系统中通过“开课申请”增加新开课程信息,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正式使用。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小勇葛婷婷
附件:
1.202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议纪要
3.2025级公共基础课程设置方案
4.2025级专业基础课程设置方案
5.相关文件
教务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