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附属医院:
为做好教师培养项目阶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项目类型
1、考核对象:2022年以来立项的院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教坛新星。
2、考核类型
(1)年度阶段性考核
(2)培养期满终结性考核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
骨干教师和教坛新星培养期满考核需撰写结项报告、综合测评总表及成果支撑材料,胶装成册2份(PDF电子文档报教务处留档)。
骨干教师和教坛新星年度考核撰写考核期总结报告、考核自评表及年度成果支撑材料,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系部、教务处各留档一份)。
院级教学名师培养期满考核需撰写结项报告及成果支撑材料,胶装成册2份(PDF电子文档报教务处留档);年度考核需撰写考核期总结报告、考核表(附件2)及年度成果支撑材料,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系部、教务处各留档一份)。
2、二级教学单位初审
系部成立初审考核小组,对培养期满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查看支撑材料,结合被考核人实际教学表现,对考核人进行考核,所在党支部就该教师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进行审核。2024年12月22日各二级教学单位将相关资料上报至教务处。
3、考核结果发布
教务处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并下文公布考核结果。
三、要求和说明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教师培养和考核工作关系到教师队伍的建设,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
2、凡是出现不良师德师风问题、学术行为不端和教学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3、成果必须真实可靠,凡是与项目负责人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不符的成果,不予认定。
附件:
1.教师培养项目考核人员一览表
2.院级教学名师阶段检查材料
3.院级骨干教师、新星名师阶段检查材料
4.撤项申请
教务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