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以来科研项目阶段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14 点击数:

各系部、中心、附属医院:

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24〕2号)和《皖西卫生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院办发〔2022〕102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开始受理自2022年以来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类型: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

2、检查范围:2022年以来立项建设的各类省级科研项目,包括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重大、重点及一般项目。

3、已申请延期一年结项的科研项目。

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要求

(一)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项目请按项目申报书完成本年度预定研究任务,严格对项目研究情况开展自查,如实填写年度《中期验收报告书》。项目负责人按照中期验收报告、阶段成果材料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二)结项验收

项目结项采取按时受理的办法,凡已到结项时间均须申请结项。申请结项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完成的最终成果须与项目申报书相一致。

2、项目负责人按照立项文件、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验收报告、结项报告、成果材料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三、办理流程

1、项目负责人于12月13日前提交中期验收报告或结项报告相关材料到所属二级教学单位。

2、教学单位结合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对材料严格把关、进行初审,于12月20日前将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115室。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中期验收报告和结题材料进行验收,就验收成果给出评价并公布评审验收结果。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组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达不到结项条件,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应填写《皖西卫生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以适当延期结项时间,但延缓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2、如不能正常结题,按照《皖西卫生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院办发〔2022〕102号)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勇葛婷婷

联系电话:0564-3389670


附件:

1、2022年以来立项和21年延期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汇总表

2、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3、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结项报告

4、自然科学项目中期中期进展报告

5、自然科学项目结项报告

6、课题延期报告

7、皖西卫生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教务处    

2024年11月12日

  • 附件【附件1-7.zip】已下载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皖ICP备17016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