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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青蓝带教工作考核验收标准

作者: 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审核:教务处 时间:2024-05-30 点击:

为做好青蓝带教工作,使被带教人在培养期内掌握教学基本方法、熟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帮助他们尽快在教学岗位上成长起来,使考核指标具体化、可衡量、可判定,特制定此考核验收标准。

一、带教教师与被带教教师资格

(一)被带教教师

1.每年新进教师(包括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及校外兼职教师;

2.教学能力需提升的年轻专兼职教师;

3.教学能力测评未通过的专兼职教师。

(二)带教教师资格

带教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带教期内,中级职称带教人数不得超过2人,高级职称不得超过3人。优先安排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和在省级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大学生学科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教师带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带教资格:

1.当年教学质量测评成绩为合格等级的;或督导成绩为合格等级的;

2.近三年有教学事故的;

3.教学观念落后,不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践、各类教学大赛和教学业务培训的;

4.因工作、身体等原因,无时间、无精力开展实质性教学指导工作的;

5.当年带教未通过或延期验收的;

6.有不良师德师风的。

二、考核验收标准

青蓝带教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分类考核”的原则,分常规带教、教学改革带教和临床教师带教三种类型,其考核验收标准如下。

(一)常规带教验收标准

序号

指标

内涵

验收标准

1

教案

教案书写规范、认真,重难点突出,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有教法、学法、时间分配等信息。

教案质量良好以上

2

PPT课件

课件图文并茂,重难点突出,教学设计合理,教学内容正确。

良好

3

听课

被带教人每学期至少有5次的组内或组外的跟班听课记录。带教人每学期至少有2次的听课指导和记录。

真实完整

4

督导听课成绩

带教期间院系督导听课成绩为良好等级以上。

一票否决

5

教学业务竞赛

参加院级教学业务比赛,获得名次。

一票否决

6

教学设计文本

提供一次课的教学设计文本。

评价良好以上

7

说课(说整门课和一次课)

培养期内至少在组内说课一次,有记录、有材料。

评价良好

8

师德师风

无不良师德师风记录,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一票否决

备注:8项指标,至少要符合6项标准,其中3、4、5、8为必选项。

(二)教学改革带教验收标准

序号

指标

内涵

验收标准

1

教学研讨活动

每学期至少参加教研活动3次且有活动记录。

资料完整、真实

2

教学能力测评

通过教学能力测评。

一票否决

3

公开课

被带教人至少一学年开展公开课一次。

评价良好

4

听课

被带教人每学期至少有2次听院级公开课的记录和笔记。带教人每学年至少有2次的听课指导和记录。

真实完整

5

师德师风

无不良师德师风记录,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一票否决

备注:5项指标,至少要符合4项标准,其中2、3、5为必选项。

(三)临床教师带教验收指标

序号

指标

内涵

验收标准

1

公开课

培养期内至少在系内或教研室内开展公开课一次。

评价良好

2

PPT课件

课件图文并茂,重难点突出,教学设计合理,教学内容正确。

良好

3

督导听课成绩

带教期内院系督导听课成绩为良好等级以上。

查看督导听课记录

4

听课

被带教人每学期至少有1次听院公开课的记录和笔记。带教人每学年至少有2次的听课指导和记录。

真实完整

5

教学规范

及时上交教学资料、按时录入成绩,能做到不迟到、早退,不随意调、代课,遵守教学纪律。

查看教学值班和学生座谈会记录

6

师德师风

无不良师德师风记录,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一票否决

备注:6项指标,至少要符合4项,其中4、5、6是必选项。

三、考核验收工作流程

带教培养周期一般为两年,每年的9月对带教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1.个人申请:带教人在培养期结束后,如达到带教验收标准可申请带教鉴定,如未通过,可申请延期一年验收。

2.系部初审:系部成立工作小组,对照验收材料和《青蓝带教工作鉴定表》,结合日常教学工作表现进行鉴定并给出结论。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照验收指标进行审核,并发文公布验收结论。未通过的,延长一年验收。延期后仍未达到带教验收标准的,作撤项处理,并视情况酌情处理。

四、几点说明

1.验收文件作为带教教师与被带教教师职称晋升的认定文件。

2.新进教师、校外兼课教师首次开课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带教工作,带教合格之后,方可有资格晋升和续聘。

3.未通过验收的被带教人在任期内可接受多次带教,通过验收的在任期内同一类型带教不重复安排。

4.因被带教人离职、解聘等原因,不再承担我院教学工作的,带教工作自动结束,不组织验收。

5.带教人因身体或离职等原因,无法完成带教任务的,教学单位可另行安排合适人选继续带教。

五、附则

1.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青蓝带教工作考核鉴定标准(试行)》(院发[2022]74号)文废止。

2.此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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