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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卫生职业学院用车管理规定(修订)

作者: 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审核:办公室 时间:2023-12-11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学院各项业务活动,加强对学院业务车辆使用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车辆的使用效率,按照“规范、安全、节约、高效”的原则,积极倡导学院师生员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实减少派车、租车频次。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安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修订本规定。

一、总则

1、本办法所称业务用车,是指学院内配备的用于保障学院业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2、本单位车辆均已安装GPS定位系统,应本着“为单位服务、为业务服务”的宗旨,对业务车辆进行妥善安排、及时派车,若派车确有困难时,应如实说明原因或提出其他意见建议。

3、为保障学院重点工作的开展和紧急事务的及时处置,实行学院自有车辆统筹协调和租赁车辆双重保障制度。

4、学院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车辆使用和管理等事宜

二、用车的原则

业务用车须依照“先审批、后用车”的原则,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按规定审批用车。市内业务用车(非出差性质)由用车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根据学院车辆运转情况统一调度派车。出差业务用车需要由用车部门填写《皖西卫生职业学院业务用车审批单》(见附件),经审核批准后,办公室根据纸质审批单和车辆运转情况统一调度派车,无派车单不予派车。

三、车辆安排的要求

1、保证单位紧急业务或特殊情况用车。四人以下出差对接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大赛、观摩学习等,原则上选择乘坐高铁、动车、交通班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学院招生、学生见习、送实习生上岗、乡村振兴走访(人数较多、不便乘坐公共交通或中转站较多时)等特殊情况下确需用车的,应当严格履行用车审批程序。在学院自有车辆安排有困难的情况下,严控租车。出差至省外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加强业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业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3、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予以保证,顺序如下:学院层面紧急业务或特殊情况用车─学院业务层面用车─各单位业务层面用车。

4、驾驶员应严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并做好相应保障工作。驾驶员应随身携带手机,不得关闭手机,确保联系畅通。

5、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学院相关规定,做到规范驾驶、安全驾驶。

 

附件:皖西卫生职业学院业务用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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